近日,洋财银保记者通过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获悉,产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险合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肥中罚款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李某遭安徽银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工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李某时任太保产险合肥中支副总经理,监局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