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渠笙电子商务商行义乌市渠笙电子商务商行,是一家集汽车电瓶,汽车配件,汽车音响等产品的专业销售企业。致力于为汽车电瓶,汽车配件,汽车音响技术及产品服务。 经营产品种类涵盖不同的客户需求:汽车电瓶,汽车配件,汽车音响等产品。 我们无以为报,唯有不断努力,为您带来更优质的服务,更多样化的交流机会和更精彩的参展体验。 作
作者:义乌市渠笙电子商务商行 时间:2026-03-16 16:08:46

案例点睛

今年2月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请求判决其与小武离婚,小丽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没有贡献,在离婚诉讼中,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均认可案涉房屋市场价值600万元。
庭审中,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十年,小丽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分居。
十年前,法院酌定小丽可分得房屋折价款100万元。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案涉房屋系小武婚前财产,小丽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无贡献。小丽与小武(均为化名)经人介绍相恋并登记结婚。但案涉房屋是自己婚前全款购买,